威南Bukit Panchor的大巴刹管理表现不及格
所面对的问题如下:-
杂草丛生,停车场烂,
沟渠阻塞,蚊蚁滋长,
遍地垃圾,臭气熏天,
空置摊位,浪费公款,
水电短缺,处处危机,
贴纸满墙,丑陋肮脏。。。
为何会面对如此下场?
终归于巴刹管理私营化,造成承包商与市政局之间
一) 监管的责任被模糊
二) 小贩商所面对的问题投诉无方
三) 清洁的任务被忽略
四) 官商勾结,白象计划
管制巴刹和热食小贩中心和小贩的条规 如下:-
1991年威省市政局小贩条规:注明小贩必须申请执照,在经营地点展示执照,及须备有垃圾容器。
1973年威省地方政府防髒条规:公共场所丟掉各种垃圾的规范。
1980年威省市政局执照费条规:规范食堂、巴刹和餐飲店食物售价。
1991年威省市政局热食档经营条规:规范水供、卫生、食物容器及违规惩罚。
巴刹和热食小贩中心私营化管理的合约注明下列数点:
《一》私营公司的工作责任为鸠收档租,管理及维修巴刹,包括巴刹范围内的沟渠和路肩及道路的清洁及除草。
《二》私营公司必须準备一本摊档租户记录,让市政局随时检查。
《三》在合约生效前,私营公司必须购灵公共债权和巴刹产业破坏的保险各25万元。
《四》私营公司若一连三天没有依合约私营公司工作,市政局将立刻中止合约及扣留其抵押金。如果私营公司没有依合约复行责任,市政局将发出通告,若仍不复行,市政局将代劳但由私营公司付费,及被罚多缴交10致15%的档租。
《五》若私营公司违约,市政局可随时取消合约。
为了确保私营公司或承包商依约执行工作,市政局成立包括了下列的监管机制:-
《a》小贩事务局:此局的功能为聆听、协调及解决小贩商所面对的问题。此局以市政局主席为首,共有11名市议员。
《b》威北,威中及威南清洁行动委员会:负责在特定时间监察各县的清洁情况,提呈报告,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。
《c》执照与执法委员会:负责监管垃圾运载、沟渠,空地和巴刹的清洁、检查肉类及提控等。
高渊区民主行动党要有关当局的交代:-
一) 私营公司Syarikat Kelana Sinergi S/B,为何不履行任务?
二) 威省市政局,为何坐视不理?
三) 反贪污局要介入调查是否有人贪污或浪费公款?
特此,威南区民主行动党成立了
威南巴刹 监督行动队伍
队长:赵善辉 019 - 412 9996
队员: 1) 陈秋平 012 - 556 1112
2) 郑复荣 012 - 411 6966
3) 黄明白 012 - 452 9795
欢迎公众人士和小贩商向我们投诉或提供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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