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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 1 October 2007

总稽查司不满巴刹的维修工作



威省市政局共有30间巴刹和113间热食中心。其中1巴刹和56热食中心空置。

摊档租金收入: 2004年 – 113万令吉
2005年 – 101万令吉
2006年 – 104万令吉

管制巴刹和热食小贩中心和小贩的条规:

1991年威省市政局小贩条规:注明小贩必须申请执照,在经营地点展示执照,及须备有垃圾容器。

1973年威省地方政府防髒条规:公共场所掉丟各种垃圾的规范。

1980年威省市政局执照费条规:规范食堂、巴刹和餐飲店食物售价。

1991年威省市政局热食档经营条规:规范水供、卫生、食物容器及违规惩罚。

建设巴刹和热食小贩中心的指南:规范房屋和轻工业发展必须建设巴刹和热食摊档的数目。这项指南规定:

A.超过150间屋子的房屋计划,第150间必须建5间热食档,过后每50间1食档。

B.超过1000间屋子的房屋计划,必须建拥有100个档位的巴刹。


巴刹和热食小贩中心管理私营化

28间巴刹的管理已私营化给Syarikat Kelana Sinergi S/B。本南地巴刹的管理则交给槟州农民协会(PERTUBUHAN PELADANG NEGERI PULAU PINANG)。

威北9间,威中13间及威南7间。

合约注明私营公司向小贩鸠收档租,负责巴刹的清洁工作及1千元以下的维修。

28间的热食小贩中心的管理也将私营化。威北13间,威中11间及威南4间。

巴刹和热食小贩中心私营化管理的合约注明下列数点:

《一》。每个月7号前向市政局呈报尚在经营的摊档数目,並在21号之前将所收到的档租之15%交给市政局。如果逾期未交,利息收每月2.5%计算。

《二》。私营公司的工作责任为鸠收档租,管理及维修巴刹,包括巴刹范围内的沟渠和路肩及道路的清洁及除草。

《三》。私营公司必须準备一本摊档租户记录,让市政局随时检查。

《四》。在合约生效前,私营公司必须购灵公共债权和巴刹产业破坏的保险各25万元。

《五》。私营公司若一连三天没有依合约私营公司工作,市政局将立刻中止合约及扣留其抵押金。如果私营公司没有依合约复行责任,市政局将发出通告,若仍不复行,市政局将代劳但由私营公司付费,及被罚多缴交10致15%的档租。

《六》。若私营公司违约,市政局可随时取消合约。

《七》。档租收费由市政局规定。

为了确保私营公司或承包商依约执行工作,市政局成立包括了下列的监管机制:

《a》。小贩事务局:此局的功能为聆听、协调及解决小贩商所面对的问题。此局以市政局主席为首,共有11名市议员。

《b》。威北,威中及威南清洁行动委员会:负责在特定时间监察各县的清洁情况,提呈报告,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。

《c》。执照与执法委员会:负责监管垃圾运载、沟渠,空地和巴刹的清洁、检查肉类及提控等。


总稽查司发现,虽然设有令人满意的机制,但在执行方面却出现下列问题:

《1》。市政局自1980年未调整巴刹的执照费与租金,分别是每月30乖120元。

《2》。市政局自2006年取消发展商必须建热食档和巴刹的规定,改为规定发展商献地给市政局,但是却没有规定有关土地必须用来建巴刹和小贩中心。总稽查司认为市政局应规定有关土地的用途,此外,应有兴建巴刹和小贩中心的新政策。

小贩执照

年份 申请人数 成功人数 失败人数 在处理中

2004 286 205 81 0
2005 1,398 814 46 538
2006 1,114 576 29 509
从2004至2006年,共有2,798人申请小贩执照,57%或1,595人成功,5.6%或156人失败,另37.4%或1,047人的申请还在处理中。

从2005年开始,市政局每个月举办小贩面试。

年份 面試数次 空置摊档 出席人数 成功人数 失败人数
2005 12 1,974 1,515 752 763
2006 12 3,569 1,168 808 360

总稽查司发现:2006年的空置巴刹和热食小贩中心摊档比2005年增加了80.8%,或1,595个。2006年的面试申请者下降22.9%。总稽查司认为市政局有必要多元化促销以吸引更多申清者来面试。

巴刹档位空置率

县属 档位总数 已租出 未租出 空置率(%)

威北 238 214 24 10.1
威中 488 430 58 11.9
威南 245 245 0 0
总计 971 889 82 8.4


热食小贩中心摊档空置率

县属 档位总数 已租出 未租出 空置率(%)

威北 269 54 215 79.9
威中 656 39 617 94.1
威南 187 24 163 87.2
总计 1,112 117 995 89.5

总稽查司发现有8.4%的巴刹档位及89.5%热食小贩中心摊档空置。摊档供过於求,导致1也刹和56热食小贩中心荒废,也造成收租损失。

与此同时,在威北、中和南却分別有261、153和84名无执照小贩。
总稽查司对市政局无法安顿无执照小贩的情况感到不满,市政局因无发出执照而不能向498名无执照小贩鸠收执照费。

私营公司的表现

2006年正月至4月,总稽查司发现有8间巴刹的管理表现不及格,少过50分。这8间巴刹是:本那卡、武拉必、百利領、峇东丁宜、斯里本南地、诗布诗再也、沙玛卡卡和才能园巴刹。总稽查司不满巴刹的维修工作。

总稽查司也不满市政局与私营公司Kelana Sinergi S/B之间的合约外理,2004年至2009年的承包合约在2006年仍未签署。

承包公司每月向市政局索取维修费用,总稽查司发现市政局没有审核所追索费用的正确性。

承包公司从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拖欠18个月的月费,本应罚款1千8百元,市政局却没有鸠收。









威南Bukit Panchor的大巴刹管理表现不及格

所面对的问题如下:-
杂草丛生,停车场烂,
沟渠阻塞,蚊蚁滋长,
遍地垃圾,臭气熏天,
空置摊位,浪费公款,
水电短缺,处处危机,
贴纸满墙,丑陋肮脏。。。

为何会面对如此下场?
终归于巴刹管理私营化,造成承包商与市政局之间
一) 监管的责任被模糊
二) 小贩商所面对的问题投诉无方
三) 清洁的任务被忽略
四) 官商勾结,白象计划

管制巴刹和热食小贩中心和小贩的条规 如下:-
1991年威省市政局小贩条规:注明小贩必须申请执照,在经营地点展示执照,及须备有垃圾容器。
1973年威省地方政府防髒条规:公共场所丟掉各种垃圾的规范。
1980年威省市政局执照费条规:规范食堂、巴刹和餐飲店食物售价。
1991年威省市政局热食档经营条规:规范水供、卫生、食物容器及违规惩罚。

巴刹和热食小贩中心私营化管理的合约注明下列数点:
《一》私营公司的工作责任为鸠收档租,管理及维修巴刹,包括巴刹范围内的沟渠和路肩及道路的清洁及除草。
《二》私营公司必须準备一本摊档租户记录,让市政局随时检查。
《三》在合约生效前,私营公司必须购灵公共债权和巴刹产业破坏的保险各25万元。

《四》私营公司若一连三天没有依合约私营公司工作,市政局将立刻中止合约及扣留其抵押金。如果私营公司没有依合约复行责任,市政局将发出通告,若仍不复行,市政局将代劳但由私营公司付费,及被罚多缴交10致15%的档租。
《五》若私营公司违约,市政局可随时取消合约。

为了确保私营公司或承包商依约执行工作,市政局成立包括了下列的监管机制:-
《a》小贩事务局:此局的功能为聆听、协调及解决小贩商所面对的问题。此局以市政局主席为首,共有11名市议员。
《b》威北,威中及威南清洁行动委员会:负责在特定时间监察各县的清洁情况,提呈报告,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。
《c》执照与执法委员会:负责监管垃圾运载、沟渠,空地和巴刹的清洁、检查肉类及提控等。

高渊区民主行动党要有关当局的交代:-
一) 私营公司Syarikat Kelana Sinergi S/B,为何不履行任务?
二) 威省市政局,为何坐视不理?
三) 反贪污局要介入调查是否有人贪污或浪费公款?

特此,威南区民主行动党成立了
威南巴刹 监督行动队伍
队长:赵善辉 019 - 412 9996
队员: 1) 陈秋平 012 - 556 1112
2) 郑复荣 012 - 411 6966
3) 黄明白 012 - 452 97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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